Sunday, January 19, 2014

A餐犬決還是B餐10年 (作者: 龔耀輝)

近兩日潮文之最,是問你揀A餐定B餐。套用在會計界最近至水深火熱的話題,A餐是用最快速度,先殺後審,審完後發覺殺錯良民,還你一個公道;B餐是當你無罪,查你審你,你一日未判,一日都是良好市民,但審結需時10年。A同B,你點揀?

上個月的平安夜,胡定旭被會計師公會紀律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,焦點在於案件10年前發生,現在才判。有財經版評論,說會計師公會容許胡定旭10年後才承擔後果,期間他繼續左右逢源,到現在他上岸才判決,評論暗示公會放生胡定旭。槍頭一轉,再說突顯專業團體自己管自己的問題。

胡定旭經10年才判定

會計師公會過去俱樂部式管治方法,自己人圍威喂,有勢力人士隻手遮天,會計界相信無人較我更加鮮明地直斥其非。我亦是因為夠奮不顧身,才得到各方支持,能夠在選舉中勝利回來,亦換來不少牙齒印。我不會亦不想談論案件本身,但我想糾正一些無理暗示或指摘。

在會計師公會副會長選舉時,理事會內部有論壇,要各候選人講出參選理念,兼且接受質詢。有理事問,如果公眾利益與專業利益相違背,我會點做。這條問題,當年我選立法會時亦答過,答案今天同樣適用。我從不認為會計專業的利益會同公眾利益有衝突,會計界根本就是一個社會縮影,有窮人有富人有中產,有老闆有打工,行業又沒有什麼保護主義入行門檻,就算今天要爭取的合理監管環境,全部都合乎公眾利益,歡迎任何人挑戰我這說法。但我亦表明,如果有人高舉公眾利益為幌子,去找會計師祭旗,我會理直氣壯地走出來,就是要維護業界利益。會計師公會爭取業界利益,天公地道,可須面紅?

這裏仍然是法治地方,你有能力,用盡所有法律手段,為自己平反,花的金錢是你自己的,買到時間令自己依然是清白之身,在現今香港可幸還是享有的權利。至於法律是否變成有錢人的遊戲,這是另一命題。全世界判案最快最有效率的國家,可能是北韓。由拉到鎖,至判再犬決,前後不用一星期。大概不會有拖延10年,讓人期間左右逢源,直至上岸的情況出現。但香港人是否想見到同等判案速度?

香港沒有快速犬決的法律程序,依然出現冤獄。上海地產一案,案中的專業人士上訴至終審法院才上訴得直,被判無罪。但可惜,全部已在獄中服刑期滿。公道取回,但回頭已是百年身。這案件寫得最到肉的評論,正是上述胡定旭案的評論版。香港有機會讓你施展渾身解數為自己平反,尚且出現冤獄,難道同一評論會歡迎先斬後奏、寧快毋縱的監管方法?

現在的會計監管改革建議,就是快速犬決,你再慢慢平反。連一向高水準的評論版,都出現盲目指點的論調,可想而知,會計師公會過往給人的印象如何,今日要爭取社會的認同,難度有幾高。現在要做的,就是以正視聽,千萬不要讓片面意見蔓延,否則就讓人以公眾利益的藉口,找會計師祭旗。上述評論版寫上海地產受害者主要是律師,我不想見到將來受害者主要是會計師,更不想見到會計師被犬決。

現在多了一重身份,要額外聲明這文章是我個人意見。身份有別,立場依然。